常见问题解答
您当前位置:
主页»新闻动态»

浙江临海消保委:网售预包装食品无标签属违法行为

时间:2025-05-02 01:55:08 浏览量:34431

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(记者郑铁峰)近日,浙江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,临海投诉人称其于2021年11月底在有赞平台一店铺购买了20瓶川贝雪梨膏,消保行收到货之后发现外包装无任何标签标识,委网无标违法但是售预食品食品原料中添加了药材川贝,并宣传各种药效疗效。包装投诉人认为商家添加非食品原料,签属属于销售无标签标识的浙江食品的违法行为,商家对此不认可,临海消费者要求临海市消保委调查处理。消保行

接到投诉后,委网无标违法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,售预食品发现消费者购买的包装是3瓶无任何标签的黑色瓶装食品。经核实,签属上述黑色瓶装食品为投诉人购买的浙江同款食品川贝雪梨膏,该川贝雪梨膏是由第三方发货,且供货方也未提供任何食品标签标识。通过与上家核实,该产品实际为一款普通的枇杷雪梨膏。后经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,商家向投诉人退还货款并赔偿2000元,双方达成一致。

据悉,对于被投诉方销售无标签标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,临海市消保委已将相关材料移交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处理,该局依法作出罚款769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含有“名称、规格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”的规定,当事人销售无任何标签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,但鉴于当事人整改态度积极,且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后续及时召回产品并退款,未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后果。故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教育,告知其在日后经营活动中加强对产品标签的核查。

对此,临海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,应采取对食品的完整信息做出提示和说明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。经营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对食品方面有突出问题的环节进行自查,并向供货方仔细了解产品详情,若发现供货方未提供食品标签的,应及时与供货方联系沟通,不能直接销售,承担经营者应有的职责,为消费者消费免除后顾之忧。

同时,消费者购买食品要看标签: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,是否标注“品名、产地、生产厂家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”等内容标识,若发现异常,及时与商家沟通,可要求商家更换或赔偿,同时留好交易凭证,必要时可通过12315平台反映情况。

 

责任编辑:70上一条:购买电动车还要考驾驶证?浙江临海消保委:商家未全面真实告知下一条:山东淄博发布复课复学消费提示:做好个人防护 理性安全消费
产品中心
企业文化
产品
服务
荣誉资质
荣誉资质
专业团队
新闻动态
公司新闻
行业动态
常见问题解答
关于我们
公司简介
联系我们
联系我们
TEL

020-123456789

邮箱:admin@aa.com
手机:020-123456789
地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Copyright © 2002-2017 唐山断桥铝塑钢门窗唐山铝包木门窗唐山市门窗厂
友情链接: 雷鸣:情洒疏附,用医者仁心书写援疆故事  漠视调解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警示“中海海鑫地产”  2022年“镇江十佳金牌好礼”及“镇江好礼”榜单发布  满满国潮范!热辣滚烫的云浮郁南非遗文化盛宴惊艳启幕  山西:围绕“提振消费信心”真抓实干  9家猪企2024年目标总量将超1.3亿头,增长2000万头!  既要跑,也要泡|清远城市旅游品牌宣传之亲情温泉  国家统计局:2023年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780元  渔公子  制止餐饮浪费|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重庆辣卤火锅店被投诉